项目名称 | 包头市交管支队协力气智能化交通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施工 | 企业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土默特右旗大队 | 发布时间 | 2017-05-18 |
类型 | 项目实施地 | 包头市 | 所属行业 | ||
项目核准文号 | 土右发改审批字【2017】28号 | 资金来源 | 开标时间 | 2017-06-07 09:30 |
包头市交管支队协力气智能化交通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已经包头市土右旗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土默特右旗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交管支队协力气智能化交通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17TY-GC068
二、项目名称:包头市交管支队协力气智能化交通治安检查站建设项目施工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包头市公安局土默特右旗协力气治安检查站-业务楼、稽查区、车库工程,其中业务楼建筑面积:2180.14m2,层数:地上3层,檐口高度为:11.1m,稽查区建筑面积:557.28m2,层数:地上1层,檐口高度为:4.35m。车库工程:建筑面积:298.73㎡,层数:地上1层,檐口高度为:4.95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承揽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1、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五、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供审核,并提供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要求)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要求)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考证书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六、公告发布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土右旗民生大楼东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由招标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土默特右旗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友谊大街传媒大厦18层
联系人:王超
电子邮件:zyzb6666@163.com
联系电话:0472-6888016
传真:0472-6866316 邮政编码:014030
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土默特右旗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无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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