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鄂尔多斯“评定分离”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动,这是我市在全区率先推行“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标志着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方式取得新突破、跨上新台阶。
我市首个“评定分离”项目是康巴什区第二中学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评定分离”即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评标和定标相分离的制度。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由招标人负责。评定分离的评标办法分为评标、定标两个阶段。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阶段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小组根据定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企业信用信息、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报价、履约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定标,择优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与以往的评定合一方法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一是有效遏制专家评委的绝对权力,改变了评标委员会直接评标、定标的传统做法;二是有效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还责还权于招标人,体现了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权责对等的原则;三是最大限度满足招标项目需求,实现竞争择优招标,为后续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鄂尔多斯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我市积极探索招标投标领域改革,研究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确立联合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区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工作,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建筑市场交易环境,不断完善招投标机制,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转发自: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